各位师生: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居民个人在汇算清缴期内需汇总202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退补税的常见情形
1.学生劳务,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税,可申请退税。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从校外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等,其预扣税率高于/低于最终税率,涉及退税/补税。
3.漏报专项附加扣除或捐赠数据,可填报后申请退税。
4.年中退休,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未充分享受,可申请退税。
5.残疾人员未及时办理减税备案,可在备案后根据税务局认定的时间期间申请退税。
6.有两个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重复扣除减除费用,涉及补税。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需注意,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才需要补税。
二、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简易判断方法
如果您不知道是否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可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税务局网络客户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根据指引进行操作,系统可自动计算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的差额,据以办理退补税。
三、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
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需提前预约,3月16日至6月30日之间办理无需预约。为有序办理,提高办税体验,南开区税务局建议我校师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30日。
推荐广大师生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
四、重点注意事项
(一)如果您对学校发放的收入扣税情况有疑问,请勿点击“申诉”,可通过“财务查询系统”--“个人收入”--“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对照表”进行数据核对,仍有疑问,可联系财务处经济管理科,电话:23501209。
(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可在本次汇缴时填报。
(三)我校统一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已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单独计税,在本次汇缴中,您可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单独计税”两种方式分别试算,并据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计税方式(我校大部分老师选择“单独计税”税负较低)。
(四)为避免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请您务必如实申报。
(五)如果您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纳税咨询服务热线12366。
个人所得税APP,可手机扫码下载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docx
财务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