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精神,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加强党委对课堂的指导,特制定本制度。
二、院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每学年至少要听四次课。
三、每学期专门召开党委委员、领导班子听课情况汇报会,汇总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四、以上制度解释归商学院党委。
商学院党委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