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相关工作流程,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南发字〔2017〕74号)工作要求,现将商学院科学学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8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如有异议,请向商学院科学学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提出,电话23508529。
商学院科学学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商学院科学学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增强优秀奖学金的导向作用,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奖学金评审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要讲求质量、注重导向。
1.每学年度初,研究生院根据优秀奖学金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本学年度优秀奖学金各等次的名额和奖金,并根据全校符合参评条件研究生的分布、结合奖学金捐赠者的要求制定名额分配方案。学院依据当年的名额等情况,确定评选办法和程序。
2.评奖当年实施办法将通过班长、微信群、学院网站进行通知。
3.商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构成,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接受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商学院科学学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务秘书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奖学金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三条 奖学金评审应经过申请者提交书面申请、初审、学位委员会商学院分委会集体评审投票、确定预名单、填写奖学金推荐表、公式、研究生院审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等程序。
第四条 申报者资格 依据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规定,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就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1.本奖学金申请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振兴中华,服务祖国建设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明礼诚信,勤俭自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理解并支持学校的各项建设事业;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公能”兼备,全面发展。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在科研或实验中违反工作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
(4)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的;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6)其他被认定不得参评的。
3.考虑到我院和精品杂志审稿期长的实际情况,为鼓励学生做精品科研,强调精品科研和国际化导向,对处于基本学习年限最后一年的研究生,凡在商学院认定高水平期刊中以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投稿被录用但尚未发表,已取得正式录用函的,可提交申请。该类科研成果是否作为评审依据由商学院学位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条 商学院优秀奖学金评选原则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原则上以学术科研成果为主,学习情况和社会服务工作情况为辅进行评定。突出优秀奖学金的精品科研和“公能”素质导向。博士优秀奖学金以科研成绩为主,兼顾学生创新能力、学生工作、学业成绩等综合素质突出者。硕士优秀奖学金综合考虑科研成绩、创新能力、学生工作和学业成绩等多方面因素,对于一年级硕博研究生重点考察其科研成绩。
申请优秀奖学金以科研成绩为主的博士,应至少在南开大学商学院英文重要学术刊物目录(暂行)所列的期刊中以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一篇或在南开大学商学院中文重要学术刊物目录(暂行)所列期刊中以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一篇或在国家自然基金委认定32种重要期刊中以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一篇。申请优秀奖学金以科研成绩为主的硕士,原则上应至少在南开大学认定的核心目录所列的期刊中以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一篇。非第一作者文章或会议论文如有相关索引或成果获奖或参与编著著作可依据具体情况予以认定。
以创新能力突出申请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在相关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或相关认可。以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和学业成绩等综合素质突出申请优秀奖学金的,应以在学期间承担的工作,为师生服务做出的贡献为主要申报内容。其他情况视具体情况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确定。
第六条 评审程序 每学年度初,学院依据当年的奖学金名额等实际情况,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确定当年评选办法和程序并发布通知。
1.学生向所在学院(中心、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奖学金申请表。申请材料应包含申请者在上一学年的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信息。科研成果必须以南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新生除外)。
2.商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根据学校要求,严格审核申请者材料原件,同时组织硕士研究生班级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班级民主评议主要评议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实践等各个方面的综合素质。民主评议为硕士研究生评奖评优必要流程,评议结果作为评审过程中一项参考指标,在奖学金评审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参考,但不作为评奖评优的全部依据。
3.工作组将申请者材料交由商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评审投票,产生商学院初评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第七条 本章程未涵盖内容以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第八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南开大学商学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