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中德教育、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根据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相关要求,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7-18个月。
二、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总计共2000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3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月。
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为12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继续获得奖学金资助。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16年11月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应确保可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2.须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2,具体申请要求及材料清单请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366。
四、选拔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如申请人是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各学院应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填写并提交《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http://rsc.nankai.edu.cn/dowm/zhuanyejishu/427.html。
3.各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如申请人是专任教师,请将推荐报告报送至人事处;如申请人是应届博士毕业生,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4.被推荐人请于2018年11月1日—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专任教师申请咨询:人事处樊华
联系电话:85358620
地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4
应届博士毕业申请咨询:研究生院张弦
联系电话:23502033
地址: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09
人事处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