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生活困难补助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学生自主申请、由学生工作主要负责人、研究生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补助金工作小组进行评定,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生活困难补助金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朱薛慧明助学金:
孙晓琳
公示期为10月20日至10月24日,共计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电话2350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