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第二批)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0年申请考核制(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和招生服务,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我院按照《南开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参照《南开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考核方式
我院采取网络全程面试方式实施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不限于面试问答、计算书写等具体形式,均在视频连线之下进行。
我院选择学信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作为远程面试平台,备用平台为飞书视频会议形式。关于复试应具备的软、硬件设备要求、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等,请关注我院后期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网络面试要求暨操作指南》。
三、材料审核
1、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20年5月30日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申请材料须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
(1)《南开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6)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可不提供)。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邮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信息西楼212) 邮政编码:300350(请各位考生邮寄材料的同时留存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联系电话:022-85358740 联系人:邱老师、宋老师
2、材料审核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检查合格者按报考导师进行分类整理,转报考导师。由报考导师提出意见后一并提交到“资格审核组”评估。
(2)学院以光学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两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为光学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两个学科“资格审核组”,负责评估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内容包括: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课题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专业审核组”填写《南开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2020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资格评估考核表》,并给出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综合考核
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参加我院各系所组织的综合考核。
1、上传面试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
(3)2020届应届硕士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已在境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提供考生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
(5)已在境外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
(7)专家推荐信。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可提供开题报告)。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2、面试材料审核
各学院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考核资格。
3、综合考核
各学科组成由导师参加的5名及以上相关研究方向教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考核考生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水平、英语水平(含口语、听力、写作能力)、综合素质(含身体素质、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等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综合素质。
每个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PPT展示,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面试结束后,“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记录表》,并给出评语和百分制成绩。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时间安排
综合考核时间安排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六、公示
各阶段考试信息及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ceo.nankai.edu.cn)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材料审核成绩、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容如有变动,将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并做出相关解释说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均参照《南开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2020年5月)》执行。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