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部署,201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 2013年度“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需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请相关学院和拟申报教师于2013年10月18日之前将申报表及附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jcg@nankai.edu.cn,在获取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http://stmp.moe.edu.cn/)权限后,进行网上申报。网络开通时间10月15日-11月5日,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
2. 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冰 李培新
联系电话:23508852
邮箱:lipx@nankai.edu.cn
2010、2011、2012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入选项目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