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基本科研业务费结题的通知
2013-12-09
请相关老师(见附件)处理基本科研业务费结题事宜。
结题报告由老师按照报告要求填写完成后自行去财务处审计处盖章后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于2014年1月8日下班前交至院科研办。
注意:
1、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允许结余,结余经费将由学校收回安排他用。

2、附件材料请附论文首页或标注页,未标注的成果不要罗列。


/res/ky/南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结题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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