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仪器设备清查和家具资产盘点工作通知 | |
2016-04-01 | |
各单位、各课题组: 根据南发字【2016】15号关于印发《南开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将从即日起开展仪器设备清查和家具资产盘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仪器设备清查 (一)清查内容: 1.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账的设备(含软件)。 2.应纳入资产管理的账外设备(含软件)。 3.单价在1000元(含)以上未入账的教学科研用标本、模型等陈列品。 (二)清查方案 1.全院教职员工登录“信息门户”-“实验室设备处综合管理系统”-“仪器设备管理”-“我的设备”,重新进行核对。 2.注意事项: 账物相符,请点击认可; 有账无物,请点击异议,填写附件中《盘亏表》; 有物无账,填写附件中《盘盈表》 3.核对无误后,到化学楼中楼612学院设备管理办公室,重新打印设备标签并粘贴在相应设备上。 (三)清查时限 1.重新核对自查截止时间,5月13日。 2.重贴标签截止日期,5月20日。 二、家具资产盘点 (一)清查方案 1.家具资产清查遵循“以物为主、账目相符”的原则。 2.各单位行政秘书根据《2016年南开大学家具资产账目与实物盘点表》到各实验室盘点。 3.请各课题组或实验室提供一名教师作为家具保管人。 4.盘点结束,反馈学校后再粘贴二维码标签(另行通知)。 (二)清查时限 家具盘点截止时间,5月20日。 三、审核验收 学校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清查结果进行复核验收,时间5月下旬至6月上旬。 学院相关工作联系人:史寅 陈文彬 联系电话:23503175
化学学院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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