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设备申购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 |
2017-12-01 | |
各位老师:
您好!设备处低值设备申购新管理办法已经运行三周了,已经申请过低值设备的老师学生大多都掌握了新系统的使用方法,现将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列出: 1、 系统试用入口:http://zhgl.nankai.edu.cn。操作手册请见附件。 2、 申请通过后再进行购买,否则将无法报账。 3、 由于系统中申请单价无法更改,而网购价格多变,请各位老师申购通过后若价格一致抓紧购买。 4、 低值设备范围:单价在200元(包含)-1000元(不包含),可独立使用,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属于教育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规定范围之内的仪器设备。 5、 低值设备的报损报废,须经实验室设备处审批,报损报废设备交设备管理科进行调剂和处理,并办理相关的帐务处理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处理。请将报废的低值设备送到化学楼中楼612室,统一为老师办理报废业务。
低值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了加强、规范我校低值设备的管理,参照教育部、财政部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新的管理办法,请各位老师积极配合于新系统申购进行购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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