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课题组: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市教委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安函[2017]49号)文件指示,结合学校设备处及学院相关会议精神,学院定于1月2日至1月5日开展2018年第一轮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检查小组:由院领导、各学科相关负责人、院办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时间:1月2日至1月5日不定时抽查。
检查地点:化学学院所有实验室
检查内容:实验室安全,具体请参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分明细》等
学院将重点检查存在以下问题的实验室:长期存在安全隐患且没有整改到位的实验室;卫生多次不合格的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量过大的实验室;易燃物(纸箱)存放过多的实验室。
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实验室,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停止课题组实验通知、全院通报等。对于检查不合格实验室的课题组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员、学生,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处罚条例》进行相关处罚。
化学学院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