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教育两委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津教安函〔2019〕11号)(附件1)及学校、学院有关会议精神要求,现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气体等实验室重点危险源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安全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深入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学校实验室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整治要求
1.随用随购,定期清理,减少存量,规范使用:危险化学品务必通过实验试剂与技术安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试剂平台)随用随订,避免在实验室大量或超量存储;对长期不用的过期、废弃试剂进行清理,减少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量,切实减少危化品库存量;使用危化品前要认真阅读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所有危险化学品必须粘贴二维码,试剂标签必须清楚(含自配试剂);清理出的危险化学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请尽量制成废液,按照普通废液进行处置;如果无法制成废液,须整理成箱并按照学院要求于 4月19日、4月26日上午9:00-10:00交到中心实验室后面的小院。
2.科学分类,规范存储,定期整理,账物相符:各实验室务必定期对现有危险化学品进行整理,务必做到科学分类,规范储存,定期整理,账物相符。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必须接通电源,连接通风。【危险化学品帐物相符的最基本要求:试剂平台的库存台账瓶数=实验室库存量瓶数】。危化品分类存储指南请见附件2。
3.管控试剂,五双管理:加强易制毒、易制爆等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要求管理。【管控试剂帐物相符的最基本要求:试剂平台的库存台账瓶数=实验室库存量瓶数=实验室纸质台账】。
4.加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窒息气体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是否配备了监测探头和排风装置;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操作人员是否有培训记录;使用燃爆气体应避免静电危害;接收气体钢瓶时,务必确认钢瓶质量、安全附件齐全;连接后应检验是否漏气。温度升高,高压气体钢瓶严禁放在南侧靠窗位置,避免曝晒,远离加热设备、危险化学品存放。
5.加强危化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请各课题组利用组会时间自行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实验室内张贴化学学院安全应急预案(附件4)。
危险废物、实验室用特种设备、用电等实验室安全内容请按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8)》(附件3)进行自查。
三、时间安排
4月16日—4月21日,实验室开展自查、清理;
4月22日—4月27日,学院进行安全检查,对有隐患实验室下达《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通知书》,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将依据《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4月28日—4月30日,学校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实验室出现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管控化学品)账物不符、超量存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气体管理不到位,或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学校将按照《南开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追责办法》进行处理。
化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津教安函〔2019〕11号 市教育两委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