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系、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南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学院将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废弃物集中处理(定期)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集中处理(定期)可处理的实验室废弃物种类:
《化学学院实验室废弃物收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中规定的“集中处理(定期)”包含的各类实验室废弃物:1.实验室废弃化学试剂2.实验室其它废弃物。
(二)本次集中处理(定期)地点:
中心实验室后面小院
(三)本次集中处理(定期)各单位可运送时间:
11月7日(周四)上午9:00-9:30,应化所、分析中心
11月15日(周五)上午9:00-9:30,化学系、实验教学中心
11月22日(周五)上午9:00-9:30,高分子所
11月29日(周五)上午9:00-9:30,元素所、农药工程中心
(四)本次集中处理(定期)注意事项:
1. 依据《化学学院实验室废弃物收集管理办法(试行)》中各类试剂处理要求进行相关预处理。
2. 填写好《化学学院废弃化学试剂统计表》并打印两份纸质版,一份粘贴在箱子外表面,一份交给现场管理员。
3. 服从现场管理员的指挥、安排。
4.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赵老师23508407。
化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4 化学学院废弃易制爆化学品和民用爆炸品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