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通宵实验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系、所、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恢复通宵实验及规范通宵实验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学院整合各二级学科提交的通宵实验管理规定,制定了《化学学院通宵实验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设备处备案,现允许学院恢复通宵实验。请各单位依据上述管理办法有序恢复通宵实验。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 通宵实验申请
1. 申请人填写《通宵实验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课题组留存,一份交本单位备案;各二级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样表进行调整制表)并签字。
2. 课题组长审查申请表信息并签字确认。
3. 二级单位进行通宵实验合规审核,审核通过后盖“南开大学化学学院二级单位通宵实验审核专用章”并汇总申请表,做好备案。
4. 申请人将申请表放置于通宵实验附近的安全区域。通宵实验结束后妥善留存申请表以备查。
注意:申请人须在每日(工作日)下午4点30分前将申请表交到本单位办公室审核,过时不予受理;原则上通宵实验一天一报,一天一审。
二. 通宵实验检查
1. 学院委派专人进行通宵实验巡查,巡查间隔不超过1小时:①一般性通宵实验:检查是否符合申请的实验条件。
②危险性通宵实验:检查值守人员是否按规定值守。
2. 申请人及所在课题组应先完成安全自查。
3. 二级单位做好备案记录并进行不定期抽查。
4. 学校、学院不定期抽查与复查。
三. 通宵实验处罚
通宵实验须严格按照《化学学院通宵实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若发现存有以下情况的课题组或个人:
1. 未申请或未通过审批,私自开展通宵实验的。
2. 实际开展通宵实验与申请通宵实验的实验条件不符的。
3. 开展危险性通宵实验时值守人员睡岗、脱岗的。
4. 其它不符合通宵实验安全管理规定的。
学院将根据《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处罚条例》等给予相应处罚。
化学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样表
化学学院通宵实验申请表
楼宇: | 房间号: | 日期:
天数:(共 天)
组数:(共 组) | |
申请人: | 手机号: | ||
课题组组长: | 手机号: | ||
通宵实验种类: ÿ 危险性通宵实验 ÿ 一般性通宵实验 | |||
反应温度: | 反应容器: | 容器体积: | |
实验内容:(名称或反应方程式、溶剂、规模、条件)
申请人签字: 日期: | |||
实验异常现象及应急处置方法:
| |||
课题组组长意见:
课题组组长签字: 日期: | |||
二级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任人签字: 日期: | |||
学院意见:
同意。(南开大学化学学院二级单位通宵实验审核专用章)
日期: | |||
填表说明:1.仔细阅读《化学学院通宵实验管理办法(试行)》
2.实验内容及异常现象填写准确详实
3.所有签字必须手写或盖章
4.本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