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仪器负责人: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8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津教政办〔2020〕12号)精神和要求,现对我校2019—2020学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范围:全校40万元及以上03类大型仪器,考核统计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2、填报方式:仪器负责人及各单位相关负责人通过实验室设备处设备家具管理系统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模块完成填报(填报数据须登录系统后先点击确认修改,再进行填报)、审核工作。具体考核信息及数据统计说明参见附件1,考核模块的使用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3、填报须知:
①已接入大型仪器管理平台的仪器,可参考平台系统仪器界面中《贵重仪器设备年使用情况表》的相关数据进行填报;未接入大型仪器管理平台的,根据实际使用记录进行填报。
②填报机时数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样品前、后处理时间。
请各相关学院、单位认真组织并落实,于9月23日前完成填报、审核工作。学校将对上报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后报送天津市教委、教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各单位申购大型仪器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
联系人:史寅、赵悟睿
联系电话:23503175
化学学院设备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