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仪器设备和家具管理,真实反映学校的仪器设备和家具资产情况,根据《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专项审计组审计报告的意见,实验室设备处拟于2022年3月1日开始进行全校仪器设备和家具固定资产的年度例行核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按照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所管理的仪器设备和家具进行全面核查盘点。具体核查方案如下:
一、核查工作基准日、范围和内容:
(一)核查基准日:2022年2月28日
(二)核查范围:全校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三)核查内容:
1. 2022年2月28日前已入账的仪器设备和家具,不包括已报废回收和已盘亏赔偿的仪器设备和家具。
2. 应纳入资产管理的账外仪器设备和家具,不包括通过采购流程购置尚未办理入账的仪器设备和家具。
3. 单价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已入设备账的教学科研用标本、模型等陈列品。
二、本年重点抽查单位名单:
历史学院、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物理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统战部、党委网信办(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党委、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体育部(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图书馆、直属单位党委、幼儿园、后勤服务处(膳食服务中心)。
三、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实验室设备处设立设备家具核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仪器设备和家具核查工作的实施。设备家具核查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张守民
副组长:杨化滨
成员:陈津、徐召、张锐、刘觉晓、王妍、李国光
四、核查方案及工作安排:
(一)核查方案
以实验室设备处设备家具管理系统固定资产数据作为此次核查的基础数据(由实验室设备处提供),各单位组织设备家具领用人对个人领用的设备家具固定资产,对照系统中导出的数据开展账物核查。个人核实后的盘亏、盘盈设备家具须填写设备家具清查盘亏、盘盈表(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本单位设备家具管理员核实,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由单位设备家具管理员统一汇总并盖章后提交设备家具核查领导小组审核。
(二)工作部署会
2022年2月28日(周一)下午16:00在八里台校区综合实验楼A204召开资产核查工作部署会。请本年重点抽查单位的主管领导、设备家具管理员准时参会。
(三)核查实施(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
1.自查阶段(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设备家具领用人员对个人领用的设备家具进行自查。要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做到账物相符,缺少固定资产标签的须打印并粘贴设备家具资产标签。自查过程中盘盈和盘亏的设备家具资产,需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各单位形成资产自查工作总结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3月31日下班前交到实验室设备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设备家具管理科邮箱glk@nankai.edu.cn。为简化工作流程,不提交盘亏、盘盈表的单位,视为设备、家具核查无盈亏。资产核查自查结果应包括核查报告、证明材料、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在自查过程中,设备家具核查领导小组督促和指导各单位的设备家具核查工作。
2.抽查阶段(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设备家具核查领导小组对所列重点抽查单位的自查结果、证据及说明材料等进行复核验收,并组织检查组深入各单位进行抽查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予以确认,对于抽查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责成该单位重新组织自查。
3.整改阶段(2022年5月1日至5月15日)
抽查验收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通知实验室设备处进行核查验收。
4.核查结果总结(2022年5月16日至5月31日)
设备家具核查领导小组汇总各单位自查工作结果,形成最终的设备家具核查工作报告,上报学校。
2016年后的新一轮固定资产清查已经进行了将近两年了,本轮资产清查前期未涉及到我院。本次资产清查进行收尾包含全校所有资产,请各位老师对名下2022年2月28日之前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自查;未贴固定资产标签的进行打印、张贴;有账无物的填写固定资产盘亏表,有物无账的填写固定资产盘盈表。请各位老师自查后将盘亏盘盈表电子版3月30日前发到各单位秘书处,名下账物相符的老师可以不发此表。
盘盈设备若贴有设备号或有其它问题请联系23503175史老师、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