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请有意向申报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老师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4月1日前将报名统计表发至hxxy@nankai.edu.cn。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23508470
学院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人事处】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选派办法,现将该项目有关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其中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聘期结束时间)。
二、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三、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有良好的思想、身体和业务素质,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
2. 申请人为我校教师及在站博士后的,近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应符合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其中教师提出申请时应入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 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此外,优先支持:1)“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2)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3)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4)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应届博士毕业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
4.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5.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1)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6. 曾因公出国(境)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返校后须在校工作满2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长期派出。曾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的人员再次申报国家留学基金项目条件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
四、申报程序
(一)教师及在站博士后
1. 申请人自行联系准备外方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各学院结合2024年度派出计划汇总申请,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填写《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附件1)。
3. 各学院审核后填写《报名统计表》(附件2),于2024年4月10日前通过OA系统将附件1(盖章扫描件)、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
4. 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4月10日-4月30日,博士后5月10日-5月31日。经学校审核批准的申请人请于相应期限内自行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2)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纸质版至人事处审核。
(二)应届博士毕业生
1.申请人自行联系准备外方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填写《南开大学2024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申请表(博士后)》(附件3),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院系应对每位申请人至少组织二位以上专家评审,同时需经学院党委对申请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行等方面出具鉴定意见,确定对申请人是否推荐以及培养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请填写至《南开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院系推荐表》(附件4)。
3.各学院根据附件5材料清单中的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报名统计表》(附件2)以及材料清单所中的材料于2024年5月1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4.经学校审核批准的申请人请于相应期限内(5月20日—5月31日)自行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打印 CSC 网上申请表(须带 CSC 学号打印),贴好照片、在最后一页申请保证处签字后,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五、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更多内容请点击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查看。
(教师部分)
附件1 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
附件2 报名统计表
(应届博士生部分)
附件3 南开大学2024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申请表(博士后)
附件4 南开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院系推荐表
附件5 2024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材料对照检查单(博士后)
联系人:刘小慧(人事处)宫旭(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2-85358620 022-85358024
附件1 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docx
附件3 南开大学2024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申请表(博士后).doc
附件5 2024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材料对照检查单(博士后).pdf
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docx
人事处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