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与学位

化学学院关于学术学位硕士、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院内预审的通知
2024-07-01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自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起,学院将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院内预审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每学期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确定院内预审工作时间。学校一般于每学期第2周左右下发毕业相关通知,学院春季学期须于3月底4月初、秋季学期须于108日前统一向学校提交论文。建议各学科根据论文评阅工作量预留3-4周论文预审时间。

2.院内预审以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拟申请毕业(学位)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填写、提交《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评阅表》及论文初稿。各学科根据学生具体研究方向安排相应评阅专家。每篇博士论文安排位博导评审,如返回的评阅意见有一份‘不同意’,再送第三位博导评审每篇硕士论文须安排两位硕导评审(学生本人导师除外)。

3. 预审评阅意见分为:

同意进入毕业(学位)申请流程:论文须根据评阅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进入毕业(学位)申请流程;

不同意进入毕业(学位)申请流程:论文尚未达到申请学位水平,需做较大修改,不同意进入后续流程。

4.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意见处理办法:

1)若返回的评阅意见两份及以上为“同意”,被评阅人须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导师审核认可后,可以进入后续毕业(学位)申请流程。

2)若返回的评阅意见两份及以上为“不同意”,则应提请学位审核组审议是否可以进入毕业(学位)申请流程。

5.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意见处理办法:

1)若返回的评阅意见两份均为“同意”,被评阅人须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导师审核认可后,可以进入后续毕业(学位)申请流程。

2)若返回的评阅意见有一份“不同意”,被评阅人须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原评阅人审核认可后,可以进入后续毕业(学位)申请流程。若修改后的论文仍未通过原评阅人审核,则提请学位审核组审议是否进入后续程序。

3)若返回的评阅意见有两份“不同意”,则提请学位审核组审议是否进入后续程序。

6. 若学生本人及其指导教师对预审评阅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辩理由,书面报送所在学位审核组。

7. 破格申请学位的博士论文预审结果视为破格评审结果,学院不再另行组织博士生破格申请学位的评审工作。

8. 由于预审要求提交论文时间较早,评审时应酌情考虑因此出现的论文实验数据不够完整,工作量不够饱满的问题,着重从论文内容科学性和创新性、论文书写规范等方面进行评审。

9.各二级学科应于每学期期末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下一学期本学科论文预审工作联系人名单,确定本学科学生提交预审论文时间。2024年12月批次申请毕业和学位学生需在2024年9月2日之前完成论文初稿的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学术学位硕士、博士请发送:word版论文+pdf版论文+填好之后的《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评阅表(word版含导师签字)》+《申请毕业(学位)硕士/博士生登记表》至邮箱w.wei@nankai.edu.cn

学术学位硕士包括以下专业: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物理化学、化学生物学、精细品化学、农药学。

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23508473(韦老师)邮箱w.wei@nankai.edu.cn

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评阅表(硕士).docx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评阅表(博士).docx2 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24版).docx附件1 申请毕业(学位)硕士生登记表.xlsx附件1 申请毕业或学位博士生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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