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任务招标公告 |
2016-10-14 |
为了满足“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研究目标,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确立的重大研究任务内容,设立以下子任务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任务指南 (一)重点研究任务 1.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的经济思想研究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中国百年发展史研究 3. 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史研究 5.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产生、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政策与绩效研究 (二)一般研究任务 凡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均可投标。 二、申报要求 本次招标面向南开大学所有在职教师。重点研究任务为指定任务,投标人不能更改研究主题。一般研究任务要求投标人在招标主题下,凝练拟开展研究的具体方向和内容,题目自拟。 三、经费资助额度及奖惩机制 1.重点项目每项任务资助研究经费为10万元人民币,根据研究需要可滚动资助;一般项目每项任务资助研究经费为5万元人民币。 2.所有受资助的任务研究周期为2年。 3.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必须标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助理研究员)”或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成果”字样。 4.获得资助的研究任务,必须在研究周期内完成考核指标。重点项目需在本二级学科顶尖级期刊发表不少于2篇高质量学术论文,或者专著1部;一般项目需在在本二级学科顶尖级期刊发表不少于1篇高质量学术论文。 5.各类任务一年以后将进行中期检查,检查要求重点任务至少在本二级学科顶尖级期刊发表1篇相关学术论文或者完成部分书稿;一般任务至少在CSSCI期刊发表1篇相关学术论文。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终止经费使用。 6. 按结项要求如期完成任务且经“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为“优秀”者,将继续给予资助;逾期未完成者或者完成质量较差者,今后将取消参加“中心”任务的投标资格。 7.“中心”将对投标人取得的研究成果,参考《南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奖励办法》,给予绩效奖励。
四、招标具体要求 1.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任务书,在申报期限内用A4纸双面打印8份,送至经济学院方楼3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并将任务申请书Word格式电子版文本发送至:nk2011@nankai.edu.cn。 2.中心在申报期截止后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任务承担人。 五、申报截止日期 2016年11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南开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联系人:张弘萍 联系电话:022-23500383 电子信箱:nk2011@nankai.edu.cn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南开大学战略发展研究部 南开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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