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财务规章制度
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南开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南开大学专业学院财务工作细则》,结合软件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学院财务规章制度。
一、学院的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学院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制定和完善经费的内部审批程序,不断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学院各部门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财力情况和学校预算编制要求,充分酝酿,综合平衡,形成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建议方案。
三、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经费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学校预算编制程序提交学校,根据学校预算控制额度要求进行调整,最后经学校批复后执行。学院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监控。
四、学院各项支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用途使用,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明确相关责任人的审批责任,按程序予以报销。学院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经办人是经济活动的直接参与者,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负有责任,财务经手人履行会计职责,协助学院的财务负责人管理本学院财务工作。科研放管服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按照科研经费简化报销手续,由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后办理财务报销。
五、学院重要财务决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六、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由学院财务负责人于每学期向党政联席会和学院大会报告。
七、学院财务资料等档案完整保存,财务规章制度等及时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