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
全面主持学院党委工作。
副院长(主持工作)
主持学院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战略发展研究工作、人事人才工作、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工作、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校友工作、纪检工作。
副院长
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国际学术交流工作(国际及港澳台)、留学生工作。
负责本科教学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实验教学工作。
负责安全保卫,审计、招投标、资产管理,实验室及设备仪器管理、信息化建设,档案工作,教代会、工会,筹资发展,行政后勤、接待服务。协助院长分管人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