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16]39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7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和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年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1. 各学院依据《南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2016年版)开展工作,切实发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主管教学院长和系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主任和副主任职务,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召开工作动员会,公布学校和学院的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周,在第七学期学院根据教学进度择时安排论文动员、选题、导师确定、文献查阅等工作,在第八学期集中完成实验、调研、撰写和答辩等环节。
3. 严格控制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要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工作量拉开成绩档次,做到成绩呈正态分布,90分及以上的论文篇数不超过论文总篇数的30%。
4.各学院根据《南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2016版)》及本学院已提交的查重细则中的要求,于2017年5月初对本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行100%全面查重检测,检测合格者方可答辩。各学院需于4月30日前上报查重人数。各院根据查重结果,填写《南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结果分析表》于5月19日前报教务处本科教学质量监督评价中心。
5. 2017年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应安排在5月22日-6月5日进行,各学院不得提前进行答辩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安排答辩,可向教务处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学校将成立2017年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督查组,对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进行巡视和督查,并负责对申报校级及天津市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议。请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将《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报教务处评价中心,对于进行网络答辩的学生,需在答辩安排中单独注明,学校将安排督导组专家对网络答辩过程进行督查。
二、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安排
1. 评选范围
2017年毕业的应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2. 奖励办法
被评为南开大学校级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将颁发《南开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证书》,根据《南开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南发字【2015】96号)规定,校级、市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将分别获得5000元和15000元奖励。
3. 评选要求
详见《南开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有关规定》。
4. 推荐名额
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不能超过应届毕业学生总数的3%。
5. 申报时间
为保证学生毕业离校前拿到教务处颁发的证书,请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6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见附表1。
三、材料递交
请按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将报送材料(详见附表1)的电子版发送至guoxy2007@nankai.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11,津南校区西业务楼204,联系人:郭晓媛 85358150。
附表1 2017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表和报送材料
时间 | 报送材料 |
2017年5月15日 | 《2017年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 |
2017年5月19日 | 《南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结果分析表》 |
2017年6月9日 | ①《南开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表》 ②《南开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排序表》 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结果报告单及相关认定材料复印件 ④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 |
2017年6月23日 | ①《南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分析表》 ② 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文件 |
教务处
2016年11月8日
通知:http://jwc.nankai.edu.cn/2016/1114/c24a5154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