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细则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05浏览次数:727

       根据教务处下发的教通字[2017] 5号《关于做好2017年转专业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细则公示如下:

      注:公示期4月5日至4月9日。如有任何异议及问题请到学院308问询。

【细则内容】


一、接收计划:

接收专业

接收年级

接收转入人数

接收转入基本条件

备注

思想政治教育

2015

2

在学期间已修课程(ABCD类)成绩合格,能够顺利完成后续学业。

 

思想政治教育

2016

10

在学期间已修课程(ABCD类)成绩合格,能够顺利完成后续学业。

 

 

二、转专业工作细则: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思政系主任组成。

(一)本院2015级学生转出条件及转出选拔方式

第一条 申请名额

1.转出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人(专业人数的10%);

第二条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的学生,允许提交转专业申请:

2.遵守《南开大学本科生学则》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在学期间已修课程成绩合格,高质量完成专业学习任务。

第三条 审批程序

4.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申请转专业工作通知,并做好相关内容的解释说明;

5.符合条件的转专业申请人,按照ABCD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由高到低排序,前两名取得申请转出资格。

第四条 考核公示

6.获得转专业资格的申请人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七天;

7.获得转专业资格的申请人须接受对方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能否最终转出,由对方学院决定。

 

(二)本院转入条件及转入选拔方式

第一条 申请条件

1.申请转入的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较强的学习兴趣,具备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相关学科素养;

2.在学期间已修课程(ABCD类)成绩合格,能够顺利完成后续学业。

第二条 考核程序

3.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经过学院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面试小组成员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4.面试小组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基础、专业素养、转专业原因的合理性、外语水平等方面的情况给出面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接收。若合格人数超过接收名额,则按面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接收。

4.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议决转入学生名单,确定获得转入资格的申请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七天。

 

(三)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转专业工作;

2.未尽事宜,参照现行《南开大学本科生学则》的有关规定;

3.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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