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中国政法大学交换培养的协议,我校将继续选派学生到中国政法大学交换培养。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派出人数:20人,2015、2016级相关专业本科生可提交申请。
2、可申请专业见附件一。
3、学习期限:一学期(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4、派出学生需按照我校规定标准在我校交纳学费,按照中国政法大学规定标准向中国政法大学交纳住宿费。
5、派出学生需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在派出之前办理相应的学分确认等方面的手续。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13日-11月19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11月20日-11月23日,各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并将《国内交流培养报名登记表》报教务处教务行政科。
3、11月24日-11月27日,教务处审核,确定最终派出学生名单,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
4、11月27日-11月29日,派出学生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本人3张一寸照片及照片电子版,由教学办公室汇总后交教务处行政科。
附件下载链接:http://jwc.nankai.edu.cn/2017/1113/c24a7881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