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南发字【2019】56号)相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6月28日-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具实名或以邮件方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楚恒叶,联系电话:23502579
E-mail:chuhy@nankai.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06.28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及南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条件
1.本院应届本科生;
2.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政治品行要求,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2019
4.A
二、推免综合成绩
70%
1.平均学分绩
按必修课(A、B、C类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
2.100
1
5
②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专业素养、素质考核等内容。
2
①1
②CSSCI
③0.5
1
0.5
同等条件下,以下情况优先推荐:
1.获得省部级专业竞赛优胜奖及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学习竞赛优胜奖的学生;
2.对本专业某一专题研究有特殊才能并有初步成果者;
3.校级优秀生。
三、工作程序
1.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的推荐审核小组,负责本院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副书记)、本科教学部负责人
2.学校推免工作启动后,院推荐审核小组将学校有关推免工作的通知文件、学院推荐细则、学生平均学分绩排名向全院公布。
3.院推荐审核小组组织应届毕业生召开推免工作动员会,对本院推免工作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做具体解释和说明。学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填报《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研究成果及奖励材料。
4.院推荐审核小组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和本院推免细则,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考核名单,并将考核名单、学生所有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学生本人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学院面试小组加强对申请推免学生学术成果鉴定力度,组织相关学生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答辩与推免面试同步进行。
6.学生通过资格审核后,学院组织对申报人进行推免考核,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
7.申报人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
8.3
9.在推免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免综合排名报教务处。
四、其 他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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