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关于2019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者:王雪杨发布时间:2021-12-08浏览次数:578


根据《关于2019 年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本学期再次针对未结项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工作,并将研究经费拨至项目承担人。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和成果材料,学院将组织专家并成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对研究项目进行验收,并在结项报告中填写评审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1.《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是项目完成情况和评价的重要依据。结项报告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2.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的内容应与《南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的有关内容一致。

3.“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应与学院发布的《2019年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名单》一致。

4. 项目结项需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及成果材料。成果材料是指完成《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的预期成果,并提交佐证材料。成果为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的,立项人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导师为一作下的第二作者发表C刊或C刊扩展论文一篇即可结项;立项人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导师为一作下的第二作者发表普刊论文2篇及以上亦可结项。在期刊上发表论文,已确定发表但尚未刊出的,须提交出版单位确认公函(内容包括发表日期或卷、期)及论文清样(或论文文本),提交学院进行认定。项目承担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或“天津市高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联盟”,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项评价材料。

5. 项目经费的报销

项目完成结项工作后可报销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的报销按照南开大学财务处的规定办理。

报销流程:在完成结项工作后,领取项目经费卡,凭经费卡至学院304办公室进行财务报销。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会议/差旅/交通/培训费,业务费,校外人员劳务费(不允许支付校内人员劳务费),项目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应按照学校及财务处的相关规定执行。

6. 结项材料提交及评审要求:

1)结项评审由结项陈述、提问答辩两个环节组成。请各项目组负责人提前准备结项陈述(5分钟,请严格把控时间)及ppt,同时准备纸质版立项申报书、结项报告书、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2)电子版结项报告书pdfword版、结项成果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及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以上材料,电子版提交至2120172075@mail.nankai.edu.cn,纸质版提交至学院207韩老师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29日下午15点。学院拟于1210日进行结项评审,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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