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研究生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即将开始,本通知适用于博士研究生。
一、申请登记及资格审定
(一)申请登记
拟于本学期于申请毕业或学位的博士生须经导师同意后于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上午10:00前至学院207办公室韩老师处进行登记,登记信息用于毕业决定打印及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学位申请人账户设置。并同时提交下述材料,未在规定时间登记或提交材料者不可参加本学期答辩、不受理学位申请。办理仅毕业手续满2年后的博士生,如拟申请学位,应重新修改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再次提交申请,通过论文重复率检测和评审后方可答辩。
1.《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请务必仔细填写,此项内容关乎学位信息采集。
2.《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及表中所列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著作或经鉴定的科研成果)原件(境外期刊如无原件,可用抽印本代替)、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还需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论文接收函或录用通知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留存学院备查,其余原件核对后退还。
结业转毕业及仅申请毕业的博士生,依照学院对毕业的科研成果要求填写表格。
关于发表成果的要求,参见南发字[2003]46号《南开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和【2021年修订】南发字[2006]66号《南开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的补充规定》。核心期刊目录见《南开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表》(2009年版)(附件3)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的补充规定》(2021年)(附件4),其他各类标示“XX核心期刊”无效。科研成果须为博士生在学期间投出并发表的。
尚未刊出的论文须提交出版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须标明拟发表日期或卷、期,否则无效)及经出版单位盖章确认的论文清样原件。境外期刊接收函或用电子邮件通知接收的,须由导师出具书面说明。
申请科研成果破格的博士生需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附件5),连同相关材料交由学院依照规定程序审查。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及科研成果破格的规定见附件6、附件7,其中涉及核心期刊范围及论文送审时间的,以本通知为准;并请注意附件7第五条对于科研成果取得时间的界定有修订。
3.毕业(学位)论文电子版定稿(Word及PDF格式)。电子版论文将直接作为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评审的文本,一经提交,不接受任何原因的新版更换。
所有博士生统一按照匿名评审格式提交论文。论文须符合《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24版)》(附件8),以“10055_学号_姓名.docx”或“10055_学号_姓名.pdf”命名,使用下划线间隔且不包含空格(如:10055_2120186666_张三.pdf),论文规范格式和命名对重复率检测识别有重要影响,请务必重视。具体包含:博士论文匿名评阅封面(附件9),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附录(如有),参考文献,去除作者、参加人、导师等信息的在学期间成果列表。还应去除“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致谢”、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作者和导师信息的内容。
4.《南开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审核表》(附件10,纸质版)。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5.有科研成果发表在SCI、SSCI、EI索引源刊物的博士生需提交《南开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成果认证表》(附件11)。请依照http://www.lib.nankai.edu.cn/12066/list.htm指引进行认证,以学院为单位前往相应校区图书馆领取纸质认证结果。认证咨询邮箱nankaiboshibiye@sohu.com。
6.结业转毕业博士生需提交《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结业转毕业资格审查表》两份(附件12)及结业证书。表格一份留存研究生院备查,一份进入个人档案。博士生顺利毕业后,须持结业证书至学院换领毕业证书。
(二)学院对毕业及学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定
二、论文重复率检测
4月1日-4月10日,研究生院对所有提交的论文定稿只作一次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将分别汇总反馈至学院。
检测重复率较高的论文,经导师给出明确鉴定后,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认真审查,一般给出两类定性结论:一、认为现有论文符合本学科研究生申请答辩要求,准许继续进行此次申请答辩流程;二、取消此次答辩资格,要求学生大幅修改论文,延期申请答辩。
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
三、论文评审
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毕业(学位)实行全盲评审,使用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监测平台(简称“平台”)进行。论文评审严格使用已提交研究生院的毕业(学位)论文版本,不得随意更换。
四、论文答辩
答辩时间应不晚于5月27日。答辩形式另行通知。
答辩程序、答辩注意事项请参见《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附件14)。请在答辩过程中如实完成《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附件15)。
五、答辩后论文重复率检测
答辩结束后对通过答辩的论文再次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格式与答辩前所提交的电子版定稿要求一致。检测结果将反馈至学院。研究生应保证检测通过的论文版本与提交图书馆的一致。
六、毕业资格审查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15日前 | 学生核对学分,成绩问题,如遇到成绩学分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办公室(022—85358520)联系;补齐学费住宿费等欠款。 注意:学生应认真对照培养方案,核查本人信息门户中的成绩问题。因不及时上报成绩学分问题导致的严重后果由学生自负。 |
3月25日—3月29日10:00 (时间有限,请各位拟申请毕业的同学尽早至学院207审核) | 1. 《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2.《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及表内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封面、目录页、成果全文) 3. 毕业(学位)论文电子版定稿(Word及PDF格式,匿名评审格式) 4.《南开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审核表》(附件10,纸质版) 5.《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附件5) l 1-4为必交材料,5为选交项,相关表格填写要求及论文格式详见上文通知及附件 l 截止日期后提交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请答辩需在导师同意下进行! |
3月29日-3月31日 | 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
4月1日-4月10日 | 研究生院进行查重。 |
4月10日 | 研究生院将查重结果反馈至学院。 |
4月10日 | 论文全盲送审,学生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并完善论文。 |
5月27日前 | 完成答辩(答辩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
5月28日-5月29日 | 根据学院要求提交答辩后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进行有关毕业、申请学位相关资料准备等后续工作。待学校研究生院通知后,再做具体安排。 |
约6月5日 | 毕业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