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推动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高质量发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四同”育人模式,扎实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助教体系,有效提升师生“同学同研同行同讲”教研质量,学院继续设置院聘助教岗位。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聘任研究生担任院聘助教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助教选聘程序
(一)根据《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教师申报院聘助教岗位的通知》,学院依据教师申请编制《院聘助教岗位汇总表》(附件1)并发布选聘公告。
(二)学生对照《院聘助教岗位汇总表》中的助教岗位数量、职责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自行联系设岗教师进行报名。
(三)设岗教师根据岗位要求、报名情况组织助教选拔,将本人设岗的选聘学生名单报学院备案后,由学院统一发布最终选聘结果。
(四)学生上岗后,学院将组织获聘岗位的学生填写《院聘助教聘任登记表》(附件二)。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二、助教考核方式与激励政策
院聘助教以一个学期为单位进行聘任,一个聘期结束后,由学院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研究中心组织考核。
1.考核方式:由设岗教师根据院聘助教工作情况给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鉴定结果分为“不合格”和“合格”两项。鉴定结果为“合格”的助教,可以根据助教工作内容,选择是否参加“四同”教改创新评优的环节。在“四同”教改创新评优环节中,根据修读设岗课程学生评价分数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分数进行综合计算,按照赋分比重得出最终分数,最终分数即为“优秀助教”评选依据。
2.激励政策:所有基本工作情况鉴定结果为“合格”的助教可凭此认定“教学实习”资格。参与“四同”教改创新评优的助教中最终分数排名前30%的助教,获得“优秀助教”荣誉称号,并根据排名情况发放一次性经费奖励。
3.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思政课实验班(伯苓班)专项助教考核和奖励办法参照以往执行。
三、助教选聘的时间节点
1.请设岗教师于9月5日(周四)中午12点前将确定聘用的助教名单填写至助教名单统计表中。
统计表链接:https://kdocs.cn/l/cg2WOLczUpx3
2.学院审核无误后于9月6日(周五)发布最终助教聘任名单。公布名单后视为院聘助教正式上岗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政课改革创新研究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