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研究生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即将开始,本通知适用于硕士研究生。
拟于本学期申请毕业(学位)的硕士生须经导师同意后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11:00前将本人材料提交至学院207办公室韩老师处进行登记,登记信息用于毕业决定打印及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学位申请人账户设置。并同时提交下述材料,未在规定时间登记或提交材料者不可参加本学期答辩、不受理毕业(学位)申请。办理仅毕业手续满2年后的硕士生,如拟申请学位,应重新修改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再次提交申请,通过论文重复率检测和评审后方可答辩。
1.《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请务必仔细填写,此项内容关乎学位信息采集。
2.毕业(学位)论文电子版定稿(Word及PDF格式)。电子版论文将直接作为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评审的文本,一经提交,不接受任何原因的新版更换。
所有硕士生统一按照匿名评审格式提交论文。论文须符合《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24版)》(附件2),以“10055_学号_姓名.docx”或“10055_学号_姓名.pdf”命名,使用下划线间隔且不包含空格(如:10055_2120186666_张三.pdf),论文规范格式和命名对重复率检测识别有重要影响,请务必重视。具体包含:硕士匿名评阅论文封面(附件3),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附录(如有),参考文献,去除作者、参加人、导师等信息的在学期间成果列表。还应去除“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致谢”、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作者和导师信息的内容。
3.《南开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审核表》(附件4,纸质版)。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9月30日-10月11日,研究生院对所有提交的论文定稿只作一次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将分别汇总反馈至学院。
检测重复率较高的论文,经导师给出明确鉴定后,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认真审查,一般给出两类定性结论:一、认为现有论文符合本学科研究生申请答辩要求,准许继续进行此次申请答辩流程;二、取消此次答辩资格,要求学生大幅修改论文,延期申请答辩。
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
三、论文评审
论文评审严格使用已提交研究生院的毕业(学位)论文版本,不得随意更换。
(一)确定校级平台评审名单
须在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监测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评审的毕业(学位)论文范围:①已实行硕士生毕业(学位)论文全部平台评审学院的论文;②符合所在学院(分会)相应规定应在平台评审的硕士生论文;③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论文;④此前已进行平台评审、但未通过当次评审或答辩的硕士生论文。
上述范围之外,研究生院按各单位10%比例随机抽取论文进行平台评审,并在网站公布平台评审名单。
(二)线下评审
学院对毕业论文进行线下送审。论文评阅专家要求遵照《南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附件5),答辩前硕士生本人不可与论文评阅人有任何接触,亦不可寄递材料。
(三)答辩资格审核
论文评审结果处理参照《南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附件5)执行。送审程序完成后,请填写《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答辩资格审核表》(附件6),学院审核通过方可答辩。
四、论文答辩
答辩时间应不晚于11月25日。答辩形式另行通知。
答辩程序、答辩注意事项请参见《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附件7)。请在答辩过程中如实完成《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附件8)、《南开大学学术学位硕士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五、答辩后论文重复率检测
答辩结束后对通过答辩的论文再次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格式与答辩前所提交的电子版定稿要求一致。检测结果将反馈至学院。研究生应保证检测通过的论文版本与提交图书馆的一致。
六、毕业资格审查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秋季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26日前 | 学生核对学分,成绩问题,如遇到成绩学分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办公室(022—85358520)联系;补齐学费住宿费等欠款。 注意:学生应认真对照培养方案,核查本人信息门户中的成绩问题。因不及时上报成绩学分问题导致的严重后果由学生自负。 |
9月27日上午11:00前(时间有限,请各位拟申请毕业的同学尽早至学院207审核) | 1.《论文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 2.毕业(学位)论文电子版定稿(Word及PDF格式,匿名评审格式) 3.《南开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审核表》(附件4,纸质版) l 1-3为必交材料,相关表格填写要求及论文格式详见上文通知及附件 l 截止日期后提交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请答辩需在导师同意下进行! |
9月27日-9月29日 | 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
9月30日-10月11日 | 研究生院进行查重。 |
10月17日前 | 研究生院将查重结果反馈至学院。 |
10月17日前 | 论文送审,学生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并完善论文。 |
11月25日前 | 完成答辩(答辩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
11月26日-11月29日 | 根据学院要求提交答辩后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进行有关毕业、申请学位相关资料准备等后续工作。待学校研究生院通知后,再做具体安排。 |
12月2日-12月6日 | 毕业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