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
《南开大学研究生外国语学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外国语学习管理,结合我校研究生外国语学习实际情况,特对《南开大学研究生外国语学习管理规定》进行修订,新规如下。
一、第一外国语
1.研究生(包括博士生和硕士生)必须取得第一外国语学分,其中,硕士生第一外国语课程为3学分,博士生第一外国语课程为2学分。
2.研究生第一外国语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其中之一,具体语种根据研究生入学年度招生简章规定。
3.研究生在入学时未达到外语免修条件(见本规定第5条)的,须参加第一外国语课程的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授课时间为一学期,每周3学时(2学时课堂教学+1学
时自主学习)。研究生按所在校区分学期安排课程,一般八里台校区各学院安排在第一学期,津南校区各学院安排在第二学期。
第一外国语为小语种(俄语、日语、德语、法语等其中之一)的,授课时间为一学年,每周4学时。课程成绩为两学期成绩加权求和,每学期成绩占总成绩的50%(含考勤),未修满全年课程的,成绩记为0。
4.外国留学研究生的第一外国语为汉语,留学生应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通过国家汉语水平(HSK)考试,具体要求为:
外国留学博士生及以汉语授课的外国留学硕士生须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成绩单登记为“第一外国语HSK通过”,博士生计2学分,硕士生计3学分。
对于汉语言文化学院和文学院的外国留学研究生(含博士生、硕士生),其第一外国语须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六级且成绩在180分以上,博士生计2学分,硕士生计3学分。
对以英文授课的外国留学研究生不做汉语水平考试要求。
5.第一外国语免修条件
(1)硕士生第一外国语(英语)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硕士生可免修第一外国语(英语),并获得3学分,成绩记为“通过”:
①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生,第一外国语为小语种的除外;
②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78分及以上(此分数线根据当年研究生入学英语统考情况调整);
③本科或硕士阶段为英语专业,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更高学位;
④在英语国家学习并获得学位;
⑤英语水平考试达到以下任一条件:TOEFL成绩90分(满分120分)及以上;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5分及以上;GRE成绩在310以上,GMAT成绩在640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91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四级良好及以上或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
(2)博士生第一外国语(英语)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博士生可免修第一外国语(英语),并获得2学分,成绩记为“通过”:
①推荐免试入学的博士生,包括硕博连读和直博生,不包括通过申请考核制被录取的博士生,第一外国语为小语种的除外;
②硕士阶段为英语专业,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更高学位;
③在英语国家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
④英语水平考试达到以下任一条件:TOEFL成绩90分(满分120分)及以上;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5分及以上;GRE成绩在310以上,GMAT成绩在640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91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四级70分及以上或专业八级60分及以上。
(3)研究生(包括博士生和硕士生)第一外国语(小语种)
符合以下条件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可免修第一外国语(小语种),并获得相应学分,成绩记为“通过”:
①本科或硕士阶段为相应小语种专业学生,并获得学位,现攻读非外语专业的更高学位;
②在相应语种的外语国家学习并获得学位;
③具有小语种外语资格证书:日语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或日语专业四级合格;俄语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法语要求法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法语DEFL/DALF考试达到C1级;德语要求德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德福考试成绩19~20分,或TELC以及歌德德语水平测试达到C1级。
(4)免修申请和成绩录入
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外语免修申请。除推荐免试入学和入学考试成绩达标的学生以外,符合其他申请免修条件的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获得免修资格的学生,第一外国语课程的成绩记为“通过”,并获得相应学分。
6.重修
未通过第一外国语期末考试的研究生,应于下一个开课学期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选课,重修课程并参加期末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
二、第二外国语
1.研究生第二外国语为全校公共选修课,开设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等语种,授课时间为一学年(英语为一学期),每周4学时,课程学分为2学分。课程成绩为两学期成绩加权求和,每学期成绩占总成绩的50%(含考勤),未修满全年课程的,成绩记为0。
2.第二外国语学习应达到以下水平
(1)理解并掌握1000个以上常用单词和词组(不包括科学术语和国际共同词),掌握基本语法知识,为进一步自学打好初步语言基础;
(2)具有借助词典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3.第一外国语为小语种的博士生,第二外国语必选英语。如果其在硕士阶段已经选修并通过第二外国语(英语),或本科或硕士阶段为英语专业的学生,可以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免修第二外国语(英语)。
4.为保证第二外国语教学质量,研究生不得在同一时期内选修两门第二外国语课程。
硕士生第二学年方可选择第二外国语。
三、《留学生汉语》校级必修课
1.《留学生汉语》为在校留学研究生校级必修课,共6学分,分两学期开设。第一学期开设《留学生汉语I》,3学分;第二学期开设《留学生汉语II》,3学分。
《留学生汉语I》和《留学生汉语II》根据学生汉语水平分设初级班和高级班。零基础及汉语水平为初级(HSK4级以下)的留学生应修读两门课程的初级班,汉语水平为中高级(HSK4-6级)的留学生应修读两门课程的高级班。
3.免修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研究生可免修《留学生汉语I》和《留学生汉语II》高级班课程:
①已获得HSK6级证书,且证书获得时间为入学前2年内。
②HSK6级证书总成绩1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60分及以上。
3.免修申请和成绩录入
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外语免修申请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证书,审核通过后,《留学生汉语I》和《留学生汉语II》的成绩记为“通过”,并获得相应学分。
四、本规定自2024级研究生起实施。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