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史学新秀奖”论文评选
征稿启事
一、 活动缘起
全国“史学新秀奖”评选活动,始创于1998年。这项活动得到了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由全国高校历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具体承办,主要面向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在读本科学生。至今,该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一届,对于推动中国高校历史专业教学改革,发现优秀后备人才,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 活动宗旨
举行这一评选活动,旨在推动历史学人才培养和科研基地建设,强化基地学生的科学创新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史学研究能力,加强各兄弟基地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
鉴于中国大学历史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新形势,在教育部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的建议和支持下,经全国高校历史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从第七届开始,扩大评奖征文范围,使之具有更加广泛的参与性,以推动全国高校历史专业研究性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根据教育部相关指示精神,从本届开始,评选活动由南开大学历史学院主办。
三、 参评范围
教育部批准设立历史学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的高校历史学院(系)各专业在校本科生;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历史学院(系)各专业在校本科生;
以上高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完成的论文亦可参加本次评选。
本启事纸质版近日将会通过邮件寄送至上述院(系),敬请查收并组织评选推荐。
参评名额分配:人才培养和科研基地学校,每校可推荐参评论文6篇;基地以外设有历史学本科专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每校可推荐参评论文3篇。
四、 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1、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及其作者将授予“史学新秀奖”,颁发证书和奖金。
2、本次评奖将设立:
特等奖 1名(若无特别优秀者则空缺)奖金5000元
一等奖 4名 奖金2000元
二等奖 8名 奖金1000元
三等奖 14名 奖金500元
3、优秀论文获奖者在其他条件合格的情况下,将优先免试被接收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
4、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论文,经修改后,原则上将获得在《历史教学》刊发的权利。
五、 组织工作
本次评奖工作由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国家级一级重点学科的教授、副教授组成评奖委员会并负责论文评审。教育部高等学校历史教学指导委员会为评奖活动的学术顾问和监督机构。
六、参评办法
1、参评论文需按照附件格式要求提交全文的PDF和WORD两种格式的电子版。
2、论文寄送前,请各兄弟学校组织初评,并推荐其中的优秀者寄送本次评委会。每所基地学校推荐的论文数不超过6篇,其他学校不超过3篇。推荐论文请附上“评语”并注明“建议奖项”。
3、评委会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投稿,若确有特殊原因无法获得单位推荐的,必须由两名历史学(包括考古学)正高以上专家的特别推荐,经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评选程序。
4、所有推荐参评论文,将由评奖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三轮评审,拟定获奖论文及等级,经评奖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后公布。
七、截稿日期
凡参评论文及相关推荐材料,请予2020年3月31日前以电子版的方式(论文请提交PDF和WORD两种文档,推荐材料只需提交扫描的PDF文档)发送到邮箱shixuexinxiu@126.com,论文电子版标题格式为:学校+姓名+第十二届全国史学新秀奖征文。各推荐单位可以打包发送,标题格式为:学校+第十二届全国史学新秀奖推荐材料。
联系电话:(022)23504337
八、 评审结果公布
评奖结果将于2020年7月10日前揭晓,在“南开史学”微信公众号和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官网公布。
敬请各相关院系继续予以大力支持!
全国“史学新秀奖”评奖委员会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2020年1月10日
(具体论文格式要求及封面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