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2018〕7号),教务处可办理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前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2002年以前毕业的学历信息和2008年9月以前授予的学位信息)的验证与证明。
一、可验证范围
南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学历及学位,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学历及学位,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08届到2011届毕业生学位,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位。
注: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历验证与证明请联系成教学院,电话23508302。
高自考毕业生学历验证请联系天津市自考办。
南开大学分校毕业生学历学位验证请联系天津师范大学档案馆。
二、邮件办理
1.用人单位验证毕业生学历学位,请将单位查询公函与需要验证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jxw@nankai.edu.cn
2.学生本人开具学历学位证明,请将事由、所需证明、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xjxw@nankai.edu.cn
如需邮寄纸质版证明,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地址,证明将以顺丰到付寄出。办理周期一周左右,每周四、周五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