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从本学年起,将原来两学期制改为“两长一短”三学期制,新增夏季学期安排在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后、暑假前。本年度夏季学期从6月24日至7月19日,为期4周。
根据我院教学、科研实际,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学生类别 |
教学方式 |
教学内容 |
备注 |
2011级法律硕士 |
教学实习 |
组织实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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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全体研究生 (包括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博士) |
学术论坛 (本院教授各讲一次;每专业各外聘专家一名组织讲座一次。) |
学科前沿 研究方法 法制建设热点问题 司考相关问题 |
具体安排将于近期公布 |
小学期课程实行签到制,无故不到者将视为旷课,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