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专业:法学
二、名额
辅修:13人
双修:10人
三、接收对象
1.辅修:南开大学2013级及2012级非法学专业本科学生;
2.双修:2012级或2011级已辅修一年法学专业的同学可申请双修。
四、申请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2.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或违法记录。
五、双辅修办法
1.法学专业实行“先辅修,再双修”的双辅修办法,即其他学院学生申请修读法学第二专业时,需先提交辅修申请,辅修一年之后可申请转为双修;
2.辅修名额分配将根据申请学生的学分绩和报名人数,均衡考虑各专业学生申请情况,避免集中在某一学院或专业;
3.建议有意申请辅修的学生对相关专业进行了解,勿盲目申请。
六、申请办法
1.下载双、辅修的申请表或到所在学院教科办领取申请表格;
2.申请修读专业一栏中计划修读学分可留白或填写"按教学计划修读"即可;
3.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后,交到学生主专业所在学院教科办,由所在学院教科办填写"学生所在院系意见",并附一份打印成绩单(含学分绩);
4.将填好院系意见的两份申请表和成绩单交到主楼332法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5.法学院将在2014年6月下旬在主楼332门前橱窗内公布获得双、辅修资格学生名单;
6.获得双、辅修资格的同学到法学院本科教学办取走一份签署意见后的双辅修申请,返还给主专业学院存档,并领取双辅修教学计划。
七、提交申请表时间
2014年6月4日-1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八、双、辅修计划
1.辅修应按照辅修计划修满43个学分(FC+FD),具体课程详见辅修教学计划表;
辅修必修课(FC) |
辅修选修课(FD) |
32学分 |
11学分 |
2.修读双学位需按照法学院法学专业教学计划修读A类、C类、D类的课程,修满达到毕业要求的相应学分,修读年限与主修专业修读年限相同。
九、其他说明事项
1.法学院预计将在2015年9月迁入津南新校区,请有意申请双辅修的同学充分考虑到跨校区上课需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
2.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从2012级开始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四年学习期满,学生符合主修专业毕业标准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但尚未修满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将面临选择:或者按主修专业毕业授学位,不再继续修读双学位,达到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应修学分的,可申请颁发辅修证书;或者按主修专业毕业,但推迟主修专业学位获得时间,在弹性学习年限内修满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再一次性颁发双学位证书,并进行学位电子备案。六年弹性修业年限期满,学生仍无法修满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其主修专业学位授予时间按第六年颁发。
3.如中途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继续辅修或双修的同学,需到法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停止双辅修,经两学院共同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4.申请退修双辅修的同学需在每个学期开学学校选课系统开放补退选截止日期前办理相关手续,学期中或者期末禁止申请,无故不参加考试,以零分计。
法学院本科教学办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