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 报道)在天津市2008—2010年度高教研究优秀成果评选中,我院李晓兵副教授提交的《宪法案例教学的实施及其宪法意义》论文获得优秀奖。
该文章从三个方面来对宪法学案例教学的实施及其宪法意义进行分析:(一)宪法学案例的甄别和选择;(二)宪法学案例的分析和解读;(三)宪法学案例的影响力及其效应。文章特别提出,要选择真正的宪法问题的案例,选择各国宪法发展史上举足轻重地位的案例;要重视宪法解释方法的运用和历史背景与法律文化的比较;要以宪法实践实现宪法价值的认同,同时通过宪法案例拓展传统的宪法渊源。
李晓兵副教授认为,宪法学教学与我国宪法的发展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今天中国各大学法学院宪法学科研和教学的水平将决定和影响我国未来若干年后宪法制度的成长和宪法实践上的突破。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宪法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引进和展开,不仅仅是增强了宪法学教学的趣味性、互动性、启发性,也不仅仅是改善了宪法学的课堂教学效果,宪法学案例教学日益深入和不断拓展本身就具有重要的宪法意义和宪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