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老师主讲“法的门前”系列讲座之环境法的问题意识和跨学科思维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3-03-10浏览次数:138

(通讯员 潘勤)33日晚六点半,法学院“法的门前”系列讲座之环境法专题讲座顺利举办,本次讲座邀请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研室刘芳老师主讲。刘芳老师从环境法学方法论的角度探讨了环境法学习中如何培养问题意识和运用跨学科的思维方式思考环境法的问题。从如何认识环境法、如何挖掘环境法问题以及如何科学地研究环境法这三个方面切入,为同学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首先是如何认识环境法的问题,刘芳老师认为,环境法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是一种机遇,从未来的职业规划和职业发展的角度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大保护的局面拓宽了我们的职业选择,各行各业在绿色发展中对环境法的服务有更多的需求,产生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我们应认真学习和掌握环境法的知识,扎实环境法的理论功底,建立“环境法+”的知识体系,为未来的职业选择做好准备。

同时,环境法的学习对很多人意味着挑战,环境法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十分广泛,知识点繁杂,各种学科的语言表达融入环境法,使得环境法变得不太纯正,有的人会知难而退,有的人略感迷失。所以,找到适合的学习方法对于环境法的学习和研究就格外重要。认识环境法的一个基本角度是理解环境法的目标价值导向,刘芳老师以现行的环境资源案件和双碳司法案件的分类标准为例,指出目前司法实务部门对环境资源类案件以主导价值为分类标准,体现司法服务于国家重要的环境政策目标和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目标的作用。同样,在环境法的学习和研究中,环境法的目标价值导向也是我们观察和研究问题的逻辑起点。另一方面,环境法的知识构成具有多学科知识的复合性特点,不仅有法学各学科知识的融合和嵌入,还有自然科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知识的融合与嵌入。在学习和研究环境法的时候,应寻找基本概念背后的知识背景,例如理解环境法中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基本概念,都需要透过表面看本质,扩展知识视野,结合其他学科的研究寻找其理论真谛。

和其它学科的学习一样,环境法的学习也要有问题意识,把一个个知识点放在问题中理解才有生命力。以中国环境法的研究为例,首先中国环境法的问题是建立在对中国国情的准确认识上的,理解环境法发展的时代背景,认清楚我国国家发展的需要和复杂的环境问题亟需法律做出回应的现实背景。

接着刘芳老师以生态文明法治时代环境法的重塑与发展这一问题为例,首先分析了生态文明国家战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构成,继而从推动我国环境治理效果显著改善的关键制度出发,分析了党政同责理论的提出和实践在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和环境法制度建设中的创新意义。在党政同责理论的指导下,我国已经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生态文明的责任体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也从行政责任向党政同责转变,环境法的制度体系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正在不断的重塑与发展。

此外,刘芳老师还以河(湖、林)长制问题、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不是一个独立的诉讼?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是不是一个责任类型等问题为例,通过设问和回应的方式启发大家的思考。

最后,在回答同学提问环节,刘芳老师指出,环境法是政策法,很多法律规则表现为目标价值的宣示,在环境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大量的案例裁判结果显示出基于不同的政策性考量,需要执法部门在生态、经济和社会目标之间做出不同的选择。学习和研究环境法需要有跨学科的思维,针对不同的问题可以选择使用法教义学的研究方法和社科法学的研究方法,既要吸纳和使用其他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方法,同时,也必须保持法律的思维方式,以法律的基本概念范畴作为研究的基础,不能偏离法学的基本属性。相比较传统学科,环境法中有很多有意义的问题需要研究,这是我们的机遇,也是挑战。

刘芳老师讲座内容丰富,结合生动的案例,以环境法前沿政策理论为基点,以问题为导向,为同学们讲授了如何正确地认识环境法、如何科学地学习环境法,并从环境法学科的发展放眼整个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建设。此次讲座启发了同学们对环境法的问题意识,明确了研究环境法的科学方法,对中国环境法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内在逻辑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激发了学习环境法的兴趣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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