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法学院与沧州中院签署共建合作协议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3-06-24浏览次数: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进一步加强法院与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多方面的发展,517日,南开大学法学院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合作协议,并举行“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教研培训基地”、“南开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哲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沧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兰芬主持签约仪式。

沧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哲强调,沧州市与天津市两地毗邻,交通便利,两地发展互补性强。这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沧州中院和南开大学法学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能够促进两地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法院和高校之间的资源整合和互补,有助于培养出更具有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为未来的司法事业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区域法治建设的发展和进步。

李哲副院长表示,希望法校双方秉持“平等协作、互惠互利、共促发展”原则,在高质量司法人才培养、疑难法律问题研究、典型案例培育指导、重点课题项目研究等方面重点开展合作。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利用自身优势资源为对方人才培养提供便利。相互分享案例、数据和经验,共同开展学术研究,为完善司法制度和法律政策提供理论支持,携手打造法治人才培养的平台。

宋华琳院长介绍了南开大学法学院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整体情况,并表示高校作为培养法治人才的摇篮,应当肩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期待通过与沧州法院的合作,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同时南开大学法学院将发挥自身优势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努力实现双方的互惠共赢。

李哲副院长和宋华琳院长共同签署《共建合作协议》,并为“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教研培训基地”、“南开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仪式结束后,宋华琳院长为沧州法院做了一场题为《全面依法治国与中国式行政法治现代化》的讲座,从11个方面介绍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阐述了实现中国式行政法治理念转型的方式和内容,并从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路径。沧州中院全体干警,新华、运河、沧县法院部分干警参会聆听。


转载自“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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