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法学院教师参加中国国际法学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一届会员代表大会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3-06-24浏览次数:39

2023527-28日,以“世界大变局下的国际法:守正与创新”为主题的“中国国际法学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南开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白佳玉教授、唐颖侠副教授、胡建国副教授参加会议,并分别在国际海洋法、国际人权法和全球治理中的国际经济法问题三个分论坛做了发言。

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马新民、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詠箑分别为年会大会作《当前国际形势与我国外交条法工作》《贸易投资与环境、气候变化》的主题报告。本届学术年会主场设置了13个分议题和18场研讨会,并举办3场“国际法青年学者论坛”和1场“网络空间国际法”主题边会。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立法机构、司法机构、政府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的700余位国际法专家学者、国际法律实务工作者、学生参加了本届年会。

白佳玉教授在“国际海洋法”分议题做了题为“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的国际法治演进与中国机遇”的发言,她指出,从古罗马到21世纪,传统主权概念由萌芽逐渐发展成熟,从抽象的权力象征衍生出具体的管辖权内涵。随着人类认识、利用以及控制海洋能力的提升,这种从陆上产生的概念被主权国家扩大以适用于海洋,于是产生了国家管辖海域。不同时期,国家管辖海域的权力/权利内容从单一的海上主权向海上主权与海上专属管辖权的复合内容转变,国家海上管辖权的制度化更使得这种国家管辖海域法律制度体系得以成熟。国家管辖海域范围的确定构成了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发展的前提,在无法被海上主权以及海上管辖权控制的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新的法律制度聚焦于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区域资源开发、海洋新型污染治理、以及气候变化对海洋的影响应对等涉及全人类共同体利益的事项,在义务和责任分配方面更加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这一背景和发展趋势下,中国应充分发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海洋共同体理念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发展进程中的功能和作用,提升中国在整体国际海洋法治发展中的话语权和领袖力,促进全球海洋秩序朝着更加公平有序的方向发展。

唐颖侠副教授在“国际人权法”分议题做了题为“供应链数字化转型与人权尽责:模式变化、发展趋势及多维治理方案构建”的发言,她指出,在供应链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新兴数字技术赋能供应链管理,通过产品可溯增强透明度,有助于识别和防范人权风险。同时,数字化供应链对人权尽责带来新的挑战。尽管数字化供应链存在商业关系不可预测性,难以确定责任方和取证方面的技术障碍,但以《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为核心的国际人权法仍提供了权威和务实的基石。因此,应在既有人权尽责方法的基础上进行适应数字化的改造,从国家的保护义务、企业的尊重责任和有效的补救措施三个支柱构建多维治理方案。首先,明晰数字化供应链人权尽责中国家的保护义务,在与数字相关的法律中普遍纳入人权影响评估。其次,企业通过制定在适用于数字化供应链的人权政策在数字化供应链中适用人权尽责的方法。最后,通过协同方法减缓数字化供应链由于网状结构导致的补救障碍。

胡建国副教授在“全球治理中的国际经济法问题”分议题作了题为“DSU25条上诉仲裁实践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发言。他在发言中指出,WTO上诉机构停摆三年有余且仍将持续较长时间,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作为WTO上诉机制替代的DSU25条上诉仲裁之实践能够为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提供重要参考。胡建国副教授结合欧盟诉土耳其药品案和欧盟诉哥伦比亚冷冻薯条案DSU25条上诉仲裁实践,聚焦WTO争端解决中争议颇大的DSU11条诉请问题和先例问题,提出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中可以通过柔性方式鼓励争端方克制提出DSU11条诉请,WTO裁决者可以采取澄清方式偏离上诉机构未作详细法律分析而直接给出的条约解释结论,但明确偏离上诉机构先前裁决应该慎之又慎。

2023年是中国国际法学会换届年。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国际法学会第十次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国际法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我院唐颖侠副教授、胡建国副教授当选为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


图文:李炳通

审核:周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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