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奥斯陆大学人权中心主任做客南开法学“工商业与人权”系列讲座第五讲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3-07-16浏览次数:75

2023629日下午,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教授、挪威人权中心主任巴德·安德雷森教授应邀做客南开法学“工商业与人权”系列讲座第五讲,暨南开法学“海外云讲堂”第三期和“南开国际法论坛”(第二期)。讲座主题为“《挪威透明度法案》的立法与实践”。本次讲座由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副教授唐颖侠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致欢迎辞,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副总经济师梁晓晖研究员、天津大学法学院王蕾凡副教授、奥斯陆大学人权中心高级顾问王羿、南开大学法学院高通副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赵晶晶副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吕怡维博士和贾卓威博士、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郑童心博士研究生,以及部分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了讲座。

讲座之前,南开大学法学院崔满顺书记在法学院贵宾室接待并会见了巴德·安德雷森教授和王羿高级顾问等一行人,并向其介绍了南开大学的历史发展、师生规模以及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南开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与学科特点,尤其是人权法研究的特色,对挪威奥斯陆大学人权中心巴德教授和王羿高级顾问一行的访问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在建设涉外人才协同培养方面进一步加深双方的合作交流。

讲座伊始,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代表法学院对巴德·安德雷森教授和王羿高级顾问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向巴德·安德雷森教授赠送了代表天津传统文化的杨柳青年画。他指出,巴德·安德雷森教授是国际上非常有影响力的人权法学者,在贫困与人权、企业责任、社会与经济权利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南开大学法学院是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的重要支撑机构,有一批学者对气候变化与人权、新兴技术与人权、环境权、经济社会权利等有深入的研究。欢迎巴德·安德雷森教授来南开讲学,也希望今后能开展更为深入的人权法合作交流。

主持人唐颖侠副教授提到今年是《世界人权宣言》通过的75周年,也是《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的30周年,她回顾了张彭春先生对于《世界人权宣言》的独特贡献。作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副主席,他倡导《世界人权宣言》的普遍性和中立性。他经常说,人权是每个人的,而不仅仅是西方人的,《世界人权宣言》应该被视为“一所生活学校”的基础。然而,张彭春先生的贡献多年来一直受到忽视。因此,巴德·安德雷森教授专程来南开瞻仰张彭春先生的塑像,令我们再次重温先贤们对人权普遍性、多元化和包容性所付出的努力。唐颖侠副教授进一步指出,欧洲近年来涌现出工商业与人权的立法热潮,而《挪威透明度法案》是其中具有显著进步性的一部立法,她简述了《挪威透明度法案》的立法背景并向大家隆重介绍了巴德·安德雷森教授。随后,巴德·安德雷森教授还向唐颖侠副教授赠送其专著Research Handbook on the Politics of Human Rights

在主讲环节,巴德·安德雷森教授从《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历史出发,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挪威透明度法案》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影响。在人权尽责强制性立法的背景下,《挪威透明度法案》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参考范本,旨在防止企业供应链中所存在的人权风险。巴德·安德雷森教授首先介绍了法案的立法目的,即,促进企业在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尊重基本人权和体面的工作条件,确保公众能够获得相关企业在尊重人权方面的信息。其次,他对比了《挪威透明度法案》与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的规制范围,指出《挪威透明度法案》适用于住所地在挪威并在挪威境内或境外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大型企业以及在挪威提供商品和服务,并且根据挪威国内立法有义务向挪威纳税的大型外国企业,并且详细介绍了“大型企业”的含义。随后,巴德教授就企业如何开展尽责管理的义务进行详细介绍,企业应根据经合组织《跨国企业准则》和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的原则开展人权尽责工作,及时报告企业的尽责管理情况,确保公众享有相应的知情权。最后,巴德教授进一步论述了由于供应链终端的是消费者,所以《挪威透明度法案》也重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在实施过程中获得挪威消费者管理局的支持和保障。

在与谈环节,梁晓晖博士首先对《挪威透明度法案》的进步性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法案具有完善的制度框架和成熟的理论体系,通过国家与企业相互协作,为企业如何处理其不利的人权影响提供有益指导。他进一步指出,法案将信息公开作为工具,不但保证了公众的信息知情权还能充分检验企业人权尽责的工作。最后,梁晓晖博士详细阐释了《挪威透明度法案》与中国的联系,这也是中国学者研究国外立法的动力所在。

王蕾凡副教授提出了供应链上的外国公司如何适用《挪威透明度法案》解决人权风险的问题,她还指出科技公司在应对人权风险时通常受到伦理道德的约束,就应当如何平衡道德约束和法律规制两者的关系与巴德·安德雷森教授进行了探讨。

唐颖侠副教授与巴德·安德雷森教授讨论了《挪威透明度法案》第六条的例外条款,指出其中存在的可能模糊之处。

高通副教授一方面对《挪威透明度法案》在罚则制度的设计进行了评议,认为罚则过轻可能导致企业不能充分履行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他就企业如何具体开展人权尽责工作与巴德教授进行充分讨论。

赵晶晶副教授详细阐述了企业在人权尽责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比如当面临高额的海外调研费用时,部分企业会选择通过书面报告进行调查,这就无法确保企业人权信息的真实性。此外她还就《挪威透明度法案》的重要性和进步性、法案设定人权标准是否过高等问题与巴德·安德雷森教授进行深入探讨。

吕怡维博士从宏观的角度论述了自己的观点,当今的社会是多元化的,不同的群体在供应链上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因此她就如何实现人权的具体化、当地化,尤其是在某些发展中国家,如何满足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与巴德·安德雷森教授进行了讨论。

贾卓威博士就消费者管理局等国家人权机构在法案生效后产生的作用提出了拓展性的发问,并就《透明度法案》在以压倒性优势顺利通过这一现象,围绕国际与国内在通过此类法案时所面临困难的差异之处与巴德·安德雷森教授进行了探讨。

讲座最后,唐颖侠副教授再次对巴德·安德雷森教授莅临南开大学法学院分享挪威立法实践与学术观点表示诚挚的感谢,并为巴德·安德雷森教授颁发南开法学“工商业与人权”讲座证书。

讲座结束之后,唐颖侠副教授带领巴德·安德雷森教授、王羿高级顾问与梁晓晖博士、王蕾凡副教授、郑童心博士研究生一起访问了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并瞻仰了张彭春先生的塑像。


文案:高明、孙美琪

审核:周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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