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法学院与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学实践教育与人才培养基地”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3-11-01浏览次数:26

20231026日,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法学实践教育与人才培养基地”签约仪式在南开大学法学院123会议室举行。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牛同栩,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出席仪式并致辞。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企劳部部长赵丽娟、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杨晫、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人事经理张娟出席仪式。签约仪式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季芳主持。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牛同栩律师在致辞中表示,此次作为南开校友来到校园与师生交流是一次难得机会,金诺律师事务所与南开大学的合作由来已久,这次“法学实践教育与人才培养基地共建”活动更是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的深化合作,相信将为法学教育注入新的活力,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同时,牛同栩律师希望同学们在大学期间对法律相关职业要有一定认知,多多关注律师行业,在实践中提升专业技能。

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代表南开大学法学院向与会各位律师表示欢迎,就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对南开大学法学院的支持表示感谢。宋华琳教授强调,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法学生不仅要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更要切身投入法律实践。此次南开大学法学院与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必将结出累累硕果。

南开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季芳介绍,为推动学校与律所在法学实践教育、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实训就业加强全面合作,创新办学模式,探索产学一体化的校企合作平台,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与南开大学法学院本着“自愿平等、合作共赢、诚实信用”的原则,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创建“法学实践教育与人才培养基地”,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共同提升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宋华琳教授与牛同栩律师作为双方代表签署《校企共建法学实践教育与人才培养基地协议》,共同为“培养基地”揭牌。随后,宋华琳教授为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牛同栩律师、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企劳部部长赵丽娟律师、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杨晫律师颁发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学实践教育与人才培养指导教师”聘书。

仪式结束后,牛同栩律师为法学院学生作了“谈律师的职业素养”主题讲座,精彩讲授也作为“法职启航”南开法学就业指导系列公开课的第三讲,得到近百名同学的积极参加和一致好评。


文案:刘紫依

审核: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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