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名家相聚南开 共谈良法善治新发展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23-11-14浏览次数:10

20231110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胡弘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贵松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杨登峰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郑毅副教授做客第十九期“南开法学名家讲坛”暨“南开公法论坛系列讲座”第六讲,围绕“良法善治”主题展开研讨。本次讲座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屠振宇教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副院长闫尔宝教授、王瑞雪副教授参加与谈,南开大学法学院数十名本硕博学生参加。

讲座伊始,屠振宇教授向现场与会人员介绍胡弘弘教授、王贵松教授、杨登峰教授、郑毅副教授,对四位主讲人莅临南开大学法学院表示热烈欢迎,简述了良法善治在当代的重要性。宋华琳教授在开场之前致欢迎辞,细数了四位学者在各自领域的学术建树,对四位学者在各自研究领域所作出的卓著贡献予以高度评价。

主讲环节,胡弘弘教授首先作了报告。胡教授在梳理十八大以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报告中有关立法表述的基础上,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追求良法善治的目标,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对立的指引。接着围绕《立法法》新修改,解读《立法法》总则方面体现出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坚持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原则,蕴含着“立良法,促善治”的理念。最后胡教授提出此次《立法法》修改增加了“立法宣传”“立法清理”等规定,为立法学研究带来新的思考。

第二位报告人王贵松教授以国务院组织法的修改逻辑为题,从为什么制定国务院组织法、给谁制定组织法、规范怎样的组织、规范怎样的组织事项、行政组织设置的法律化与规范化等五个方面展开,深入浅出地梳理出《国务院组织法》应有的修改逻辑。

第三位报告人杨登峰教授的报告主题为《地方立法权的内在构成及其合理配置》。杨教授首先分享了他的问题缘起,他认为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在先行立法时的可立法事项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随后,杨教授对我国的立法权配置的现行逻辑进行了剖析,并指出了其问题所在。为克服此问题,杨教授认为可行的路径是,通过事务性质配给制来实现地方立法权的合理配置。

最后一位报告人郑毅副教授提出以基于回应型法理论的“立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解读2023年《立法法》修改的基本视角,并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个关键词展开解读,认为立法应当更具开放性与创新,重大立法改革应当于《立法法》有据。郑老师从正反两方面对《立法法》的第二次修改进行了分析,指出其中既有亮点与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遗憾。郑老师认为本次《立法法》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并展望《立法法》的理论研究与规范表述未来可能的完善方向。

与谈环节。宋华琳教授表示,聆听四位学者讲座收获良多,并就王贵松教授的报告展开与谈,强调国务院与其组成部门的关系、地方立法权的实质可能需要进一步研究。宋教授认为,“良法善治”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上,而以往立法或许过于侧重于对相对人的管理,有进一步完善空间。闫尔宝教授表达了对四位老师的感谢,在分别概括四位老师报告的研究特点与价值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对于行政协议的研究,提出立法虽应该积极回应现实需求,但也不能操之过急。王瑞雪副教授结合自己的新近研究,表示在本次讲座中受到许多启发,认为行政立法权现在已受到诸多羁束。

提问环节。博士研究生邹志同学就风险行政的若干问题向王贵松教授进行了请教,王教授对此进行了回应。讲座最后,屠振宇教授总结了四位老师的演讲内容,对四位老师到来再次表示了感谢,并期待几位老师再来指导。宋华琳教授最后表示,希望各位老师对南开立法学教学和研究多支持,多来南开传经送宝。

文案:徐云飞

摄影:朱紫琳

审核:季芳


版权所有@南开大学法学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