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王彬教授在《山东社会科学》发表文章
我院王彬教授在《山东社会科学》发表文章《基于大语言模型的司法人工智能》。文章认为,法律人工智能的开发对语言具有高度依赖性。法律专家系统以符号主义为研究范式,运用机器语言进行知识表达,但难以解决法律语言的模糊性、法律体系的开放性等难题。在联结主义的研究范式下,大语言模型得以在人工智能中应用,因其具有较强的自然语言理解能力,所以更适合对法律论证过程进行描述和分析。但是,大语言模型存在技术和伦理上的局限性,其功能定位应为辅助司法决策的论证助手。在以对话为界面的人机交互集成平台中,大语言模型可协助法官完成论证挖掘、论证预测、论证组织等任务。将人工智能技术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可为法律命题的理性证立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