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隗佳副教授在《人权》发表文章
我院隗佳副教授在《人权》发表文章《家庭暴力刑事治理模式及立法完善》。文章认为,家暴行为严重威胁家庭成员,特别是受暴妇女的基本人权。为了有效防治家庭暴力,刑法需要及时做出恰当回应。然而传统的刑事治理模式存在公权力介入过于迟滞的问题,而以《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基础构建的公私合作治理模式,其制度设计与具体执行亦存在不足。针对家庭暴力的刑事治理模式,应以积极刑法观为指导,从补强公私合作治理模式的构建基础与深化刑民衔接两方面,进一步优化治理路径,从而充分保障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