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屠振宇教授在《法学研究》发表文章

发布者:李炳通发布时间:2024-10-17浏览次数:10

我院屠振宇教授在《法学研究》发表文章

我院屠振宇教授在《法学研究》发表文章《宪法通信权双重保护论》。文章认为,现行宪法上的通信权条款呈现为一种双层构造,其设定的宪法保护并非一般法律保留和加重法律保留,而是一般宪法保护与特别宪法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在内容上相互交织、不可分割,二者作为一个整体,既是实现言论自由的重要手段,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公民个人隐私权的尊重和保障。肯定性的一般宪法保护和禁止性的特别宪法保护在功能上各有侧重,为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提供着梯度化的动态保护;禁止性的特别宪法保护,针对的是具有侵犯属性的通信权干预方式。宪法针对通信检查这种典型的干预方式设定了通信检查三要件,通信检查构成相对禁止事项。在针对其他通信权干预方式的合宪性审查中,通信检查三要件具有参考价值。对于较为严重的通信权干预方式,应设定不低于通信检查三要件之严格程度的限制条件;对于相对缓和的干预方式,则适用不低于“受法律的保护”之严格程度的较低强度宪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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