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规定
1. 实验室遵守学校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对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2. 按学校规定单价在1000元及其以上的仪器设备,应建固定资产帐,并且有专人负责设备帐管理。
3. 新进仪器设备不论其来源及经费种类都要及时建账;仪器设备的调出、报废或报失要按照规定手续销帐,作到帐物完全相符。
4.实验室设备存放在指定的地点,未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不能随便搬出或借出。设备确实需要维修、搬动时要有记录。
5. 教育教师、学生要爱护实验室内公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或拔插、拆改有关设备。设备的使用、维护按操作规程进行,对因违反操作规定造成的设备损坏、丢失,应该按照《南开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6. 对单价十万元以上的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并有使用和维护记录,定期要有效益评价。
7. 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写出报告,说明过程、原因,明确责任,并由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及时上报。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南开大学经济行为与政策模拟实验室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