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学术交流审批流程
一、要求和原则
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以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以推动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为总要求。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内容应健康、严谨、科学,不得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相悖,坚决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组织程序
学术报告由报告邀请人、组织者(实验室领导)、学术秘书共同组织完成。邀请人需要将拟邀请的专家、报告内容、报告时间等基本情况提交给实验室办公室,由办公室在校园网和校内宣传栏发布有关信息,并准备有关学术报告所需的相关材料。
三、专家聘请
(一)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采取外请专家和校内教师相结合的方式。具备条件的教师要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学科,结合相关专业领域最新研究成果、科技成果以及国内外热点问题等开展活动。
(二)校内主讲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专业(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教师。
四、组织及资料信息管理
(一)各实验室组织好其举办的每一次活动,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提前贴出宣传海报;协调安排好专家接待、场地、电教设备设施、摄影摄像等事宜;要组织安排好基本听众,并尽可能扩大听众范围,最大限度发挥活动的影响力。
(二)每次活动结束后主(承)办单位应汇齐讲稿、PPT、有关音像资料及反映(反响情况)等归入档案保存;同时形成新闻报道交实验室办公室,以便于实验室网站予以发布。
经济行为与政策模拟实验室
2020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