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凡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详见附件一)。
请考生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在合同抬头及下方的“甲方:”后填写考生本人姓名,下方盖章的“甲方定向单位(公章)”处加盖定向单位公章,公章显示清晰且单位名称与后期电子提交的单位名称一致,且所有提交的纸质版合同书末尾的甲方签字完整,每一份定向就业合同右上角写上考生编号的后五位,请考生不要修改合同内容)。合同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到指定地址(见文件末尾的邮寄地址),并将填写完整准确的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纸质版(详见附件二)附于快递邮件中,务必于2023年4月11日12:00前顺丰寄付至南开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推广部,后统一由学校研究生院签字盖章,再返回考生。
凡录取的考生均须签订就业定向合同,逾期邮寄如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南开大学商学院B区601室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部(电话:022-23501128/23509396)
附件一:2023年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doc
南开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3年4月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