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电子科技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招聘

2018-06-01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春季学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服务保障、机关与直属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以人力资源部统一公布的招聘信息为准。

  

二、应聘者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历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工作安排

  

此次招聘工作通过人才招聘系统开展(http://222.197.183.56/product/recruit/defalt/recruitPost.jsp?FM_SYS_ID=dzkjdx),具体安排如下:

1.发布招聘信息、接收简历(531日—621日)

2.资格审查,择优确定笔试名单(622日)

  

应聘人员不足3人的岗位不进入下一步招聘流程。

3.学校组织笔试(62324日)

  

笔试内容包括校情考察、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行政管理能力测试、公文能力测试等,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还包括相关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参加初选面试的人员名单。

4.初选面试(时间待定)

  

用人单位成立由各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招聘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负责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初选等工作。

  

按照笔试成绩与初选面试成绩4:6占比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岗位按应聘者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含并列者)确定为参加学校评审的人员名单,并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予以公示。

  

用人单位将《电子科技大学进校审批表》、相关证明材料、初选情况(至少包括初选总人数、初选方式、初选结果和理由)报人力资源部。

5.学校评审(时间待定)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一般由5-7人组成,设组长1人),对通过初选面试的人员进行会议评审,在招聘岗位数内确定进入实习考察的人员名单。

6.实习考察

  

各用人单位安排通过学校评审的人员实习,时间不少于两周。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在《电子科技大学进校审批表》中填写实习考察结果,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人力资源部。

7.心理测试(实习考察期间)

8.公示

  

学校根据实习考察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予以公示。

9.提交学校审定

  

公示期满,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学校审定。

10.办理录用手续

  

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或工作意向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韵冬 阳超

  

联系电话:61830530 61830523

  

  

  

人力资源部

  

2018531

  

  

详见链接:

http://www.hr.uestc.edu.cn/news/58/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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