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医学院医学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2019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同时,针对我院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中出现的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经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作出规定如下: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博士学位:
1. 在学期间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两篇论文,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在SCI索引源刊物上(见南发字『2003』46号《南开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
2. 在学期间以独立第一作者在SC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一篇影响因子在各二级学科影响因子平均水平以上的论文(“影响因子平均水平”的标准以Web ofKnowledge数据库公布的数据为准,影响因子是以当年公布为准)。
(二)对于以并列第一作者发表SCI索引源刊物论文的情况做出如下规定:
1.最多考虑三个并列第一作者(包括学生作者和非学生作者),如三个以上并列第一作者合作发表一篇SCI论文,只有前三个并列的作者可以以此论文申请学位。
2.若SCI索引源刊物论文的影响因子等于或者高于所在二级学科的平均影响因子,该论文的影响因子按并列的人数除,平均后每个人的影响因子都大于所在二级学科的平均影响因子(或平均后每个人的影响因子均大于5.0),每位作者都能申请学位。若平均后每个人的影响因子均小于所在二级学科的平均影响因子,视为每人发表一篇低于所在二级学科平均影响因子的SCI索引源刊物论文。
3.若SCI索引源刊物论文不能达到所在二级学科的平均影响因子,视为并列第一作者中排序为第一的作者发表一篇SCI索引源刊物论文,其他并列第一作者视为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
(三)博士生在学期间在SC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一篇影响因子10.0以上的论文,但非论文的第一作者,可将此论文看作一篇第一作者的核心期刊论文。
二、 关于学术型硕士生申请学位
在学期间需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内高水平期刊论文一篇,或者作为前三个作者之一发表SCI论文一篇,才可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
三、第一作者单位署名
第一作者单位有2个以上且有南开大学医学院以外单位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南开大学医学院。
四、通讯作者单位署名
通讯作者为医学院全职教师,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南开大学医学院。通讯作者联系方式须唯一为南开大学医学院地址。
通讯作者为合作办学医院的,署名单位应有南开大学医学院
文章的第一单位为南开大学医学院。
五、其他说明
(一)所有申请答辩的论文以拿到正式接收函为准,并且必须早于学校规定的最早答辩日期。
(二)答辩时硕士和博士生都要向答辩委员会提交原始实验记录本,作为毕业资格审查的凭证。
(三)核心期刊范围依照《南开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表》(2009年版)确定。
此规定从2019级硕、博研究生开始执行。其它情况由导师提出申请,提交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该规定由医学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学学位评定分委会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