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派计划
全国选派规模不超过100人,主要为博士后(留学期限12-36个月)和少量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重点支持工科、生命科学的相关领域,包括力学、人类遗传学、结构生物学及生物物理学、生命科学相关交叉学科、先进材料、电子信息、航空航天、先进制造、能源与动力等专业方向。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板凳费(bench fee)、实验室使用费等费用。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为我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教师,具有中国国籍。申请人应有突出的专业能力、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需具备进行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合作的能力和学术基础,我校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入选者可优先申报。
2. 外语水平和邀请信要求。外语水平达到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即可。外方合作方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优势学科领域。申请时外语水平证明和外方邀请信如无可暂不提供。
3. 2015年计划选拔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5日-5月15日,录取结果将于6月公布。下半年选拔时间另行通知。人事处负责受理教师申请,研究生院负责受理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
请相关学院和单位根据项目要求择优选拔候选人,并于5月5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报到人事处或研究生院。申请人请于5月5日-5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人事处或研究生院。
联系人:陈琳(负责教师申请),张弦(负责学生申请)
联系方式:23500163,23501694